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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4日是我國第十個國家憲法日,12月1日至7日是第六個憲法宣傳周,2023年全國“憲法宣傳周”主題是“大力弘揚憲法精神,建設社會主義法治文化”。為加強憲法學習宣傳,弘揚憲法精神,維護憲法權威,讓我們一起學習鞏固憲法的基本知識吧!
憲法的性質與地位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是人民對國家根本制度和基本原則的共識。它規(guī)定了國家體制、政權組織、政府架構、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等。憲法在國家整個法律體系中處于最高的法律位階,具有最大的法律權威和地位,是制定其他法律的基礎和依據,任何法律都不得抵觸憲法。 我國憲法的制定和發(fā)展完善歷程 我國的根本法從1949年起,經歷了起臨時憲法作用的《共同綱領》、1954年憲法、1975年憲法、1978年憲法和1982年憲法及其幾個憲法修正案的主要文本。1982年12月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四部憲法在第五屆全國人大第五次會議上正式通過并頒布。 我國現行憲法包括哪幾個部分?規(guī)定了哪些內容? 答:現行憲法共有5個部分,分別是:序言、第一章“總綱”、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第三章“國家機構”、第四章“國旗、國歌、國徽、首都”;憲法規(guī)定了我們國家的性質、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務,還規(guī)定了我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國家的基本經濟制度、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國家機關的組織和職權、國家標志等生活中的根本問題。 憲法的基本原則 我國憲法的基本原則為黨的領導原則、人民主權原則、尊重和保障人權原則、民主集中制原則、權力監(jiān)督和制約原則、法治原則。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憲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制定其它法律的依據。 “國家憲法日”的由來 2014年11月1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表決通過《關于設立國家憲法日的決定》,將1982年憲法公布實施的日期即12月4日設立為“國家憲法日”。 堅持依憲治國、依憲執(zhí)政,是習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內容和鮮明特色。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更好發(fā)揮憲法在治國理政中的重要作用”,我們要堅定憲法自信、增強憲法自覺,推動憲法全面貫徹實施,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全面推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提供堅實保障。
文稿 | 郭慧澤 編輯 | 王立強 審核 | 范樂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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